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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进城乡卫生事业一体化的四点建议
字体:[ ] 日期: 2009 - 07 - 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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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农村委主任姚文新,市卫生局新农合办主任权红红反映:按照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卫生事业发展的均衡化和高水平的指导思想,我市积极开展了城乡一体化的建设。但是,目前城市社区卫生事业滞后、政府对农村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农村卫生卫技人员队伍素质较低,人才缺乏、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不够等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为此建议:

  一、要切实加大社区卫生工作的力度。建立科学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财政投入,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的工资补助;逐步实行社区药品由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价销售,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价格,减轻居民就医负担,从机制上解决以药养医问题;将全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建立分工合作机制,落实转诊制度,推动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好各级考核和监管机制。

  二、突出重点,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各级人民政府要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的要求,力求财政投入到位,投资的重点要向卫生院和边远乡村倾斜。二是探索多元化投入的路子。动员、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和投资主体参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做好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更多的资金和设备,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基础设施落后、医疗设备简陋等问题尽快得到解决,以满足广大农民小伤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的要求。

  三、多方并举,提高农村医疗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大力加强在岗人员临床进修及在职培训,为农村培养一些永久性、实用性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全科医师培训与资格认证的步伐。二是继续扎实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合作活动,探索二级以上医院对乡镇卫生的领管和托管的路子。研究制定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人员定期轮换到农村工作的具体办法,大胆提拔具有一定学历和业务水平的青年医务工作者,让其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岗位上接受锻炼。三是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四是改革现行用工制度,改变人才短缺与人员“假性”过剩并存的不正常现象。用工改革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非医学人员不得进入医疗行业,对已进入的人员必须坚决给予清退。把卫生人员从事业单位的“单位人”逐步转变为“社会人”,打破“铁饭碗”。公开招聘卫生院院长,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对所有卫生院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对非卫生技术人员,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不再给予经费补贴,去留情况由原机构决定。

  四、稳步推进,扎实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紧缺,基层派出机构人员编制不到位的情况尽快解决;争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资金统筹的试点,降低新农合基金运行的风险;争取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保证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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