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一届十一次常委会议的
通 知
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政协十一届十一次常委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9年8月27日(上午8:00报到,8:30准时开会。下午2:30报到,3:00准时开会),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市政协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讨论通过市政协《关于推进我市创业就业工作的建议》。
四、会议要求
要严格请假制度和会议纪律,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须以书面形式向秘书长请假,会议将对参会情况进行通报。
会议请各县(区)政协主席,市政协不是常委的副秘书长,各厅、室、委主任、副主任,市经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市技工学校负责人及市政协部分委员列席。
请市新闻单位做好会议报道。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