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首    页  |   政协概况  |   政协动态  |   政协会议  |   工作制度  |   理论研究  |   热点专题  |   政协资料  |   下载中心  |   政协会刊  |   政协摄影学会  |  
 
首页社情民意→文章
关于规范和发展我市医院护工队伍的建业
字体:[ ] 日期: 2010 - 03 - 17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农工党阳泉市委反映: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和人口老龄化程度亦在不断加剧,对于病患护理、养老护理及残疾人护理等需求的增多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目前在住院患者中老年人占到70%,多数需要护理人员陪护照顾,但由于病患家属多因工作繁忙,时间和精力有限,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更缺少人手照顾病人。在此情况下护工队伍的出现弥补了不足,护工在改善医疗关系、满足病人及家属需求等方面发挥了作用。但是由于目前护工尚未被纳入卫生系统的管理范畴,缺少必要的专业技能培训,导致护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护理技能跟不上,难以承担日趋复杂的护理工作。另外由于工作辛苦、工资偏低、社会保障差、社会歧视等原因,严重挫伤了护工的积极性。

  我市护工队伍在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及对他们的社会保障等方面远远不能适应我市医疗和养老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护工素质偏低。目前护工群体普遍文化程度低,专业知识有限,有的甚至连健康证都没有,大多数能做的只是一般生活护理,缺乏医疗和康复期间的专业医学护理常识,更没有护理从业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技能,以及不能很好掌握病人清洁、卧位安全等护理知识,还缺乏营养与饮食、健康教育等医学常识,对病人护理存在较大的风险和隐患;二是护工队伍管理缺位。医院现有很多患者私雇的“黑护工”,由于这些护工没有主管部门的管理,导致护工之间争抢生意、讹诈雇主以及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等问题时有发生,给医院秩序带来很多麻烦;三是护工权益无保障。医院护工工作时间长,强度大,在劳动保障方面,由于缺乏监督和管理,在医院护工中很大比重的人没有加入过任何保险。由于目前对护工队伍缺乏统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导致护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四是工作受歧视,与护理对象关系紧张。据调查,有一部分护工认为病人及其家属对待护工态度较差,护工反映常在工作中受到委屈,她们强烈希望社会能够尊重护工,消除偏见和歧视。

  规范有序的发展医院专业护工队伍,不仅能有效提升医院医疗与护理水平,使患者获得较好的治疗和陪护,解除患者家属的后顾之忧,同时又能增加城乡人员就业机会,缓解我市的就业压力。因此,从缓解就业和患者家属压力着眼,我市应进一步规范发展医院专业护工队伍。

  第一,市劳动局设立专业护理员岗位,与雇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建议劳动部门设立专业护工岗位,将这一新兴行业纳入职业劳动管理范畴,进一步规范劳动契约关系,切实维护护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部门应对雇用单位招收和聘用护工的过程加强监管,通过双方签订相关的合同和协议,规范双方的劳动契约关系,确保护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政府对护工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上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指导等方面支持。

  第二,逐步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技能。要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已上岗的护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结合专科知识的讲解与培训,使护工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及专业水平,使护工能配合护士一起做好健康教育、饮食指导和病情观察等细微护理工作。

  第三,设立行业协会,加强对护工的管理和服务。针对护理工作强度大、身心压力大、服务需求多变而复杂等状况,建议成立护工行业协会,在市场中介、市场协议、激励护工、关心身心健康、协调矛盾和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比如,定期开展护理技能的交流、举行报告讲座及文娱联谊活动等,帮助、引导护理人员缓解压力,调适工作和生活状态。

 
 

您是第 112652

山西省阳泉市政协办公厅版权所有     电话:0353-2293509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南大街19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