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政协委员郝宙英、赵军全反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经济逐步壮大,所吸纳的就业人数逐年递增。而由此带来的民营经济劳动关系就成为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成为矛盾多发领域。尽管国家连续下文再三强调,必须规范劳动关系,确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一些民营企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企业利益,置劳动合同等法律法规而不顾,使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和恶化,形成了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劳动合同签订量少质低。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中小民营企业中“有劳动无合同”的现象比较严重,有些企业只与掌握管理技术的骨干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却不与普通职工签订;在以农民工位主的建筑企业普遍存在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而只与“包工头”订立口头协议,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签订质量不高,有的企业在订立、解除、终止、变更劳动合同时,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全面、待遇不平等,个别条款回避法律法规,甚至随意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三是部分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不规范,没有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签订集体合同的重点,导致协商不充分、条款不完善、标准不合理、履约不到位,由此造成劳动关系的恶化后患无穷。
二、社会保险覆盖面狭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均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管理相对规范的、经济效益较好民营企业能为职工参加三项保险就已经是不错的了。目前部分地区只有停产企业复工前强制执行全员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有的企业只参加其中一项或两项的保险,有的企业只为管理层职工缴纳部分保险,其他职工不予缴纳。可以说“两个不全”。一是上的险种不全,二是上的人员不全。有的企业虽然履行了申报程序,但不能按时足额缴纳保费。这就严重的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使职工缺乏生存安全感和企业归属感。同时,保险基金长期来源不畅,也将给今后的保险正常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埋下隐患。
三、薪酬协商制度不完善。有些企业没有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但是运作不规范,不能严格按工资指导价确定职工工资,存在相当程度的随意性,甚至个别企业存在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职工工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
四、纠纷控制能力差。一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争议案件逐年上升,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中民营企业所占比重达很大。二是劳动关系变更过程中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落实不到位、不彻底引发可劳动争议。三是由于涉及劳动关系管理部门违规操作,比如建设部门未批先建层层转包,资金不落实,责任不明确。致使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性讨薪事件不断发生,从而引起社会不稳定。为此建议:
一、政府应积极引导。位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奠定良好基础。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劳动法规的贯彻实施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由政府牵头,劳动部门主抓,对劳动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列为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在评选各级各类模范企业时,要把劳动关系各方面的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条件。工商部门在民营企业登记注册时应采取规范措施,督促其规范劳动用工参加社会保险;税务部门应对工资构成进行审核,对参加社保的企业降低税率,促其企业为职工入保;建设部门在审批工程开工前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决不能未批先建造成后患;卫生防疫部门要随时检查劳动环境;教育部门要对即将进入社会就业的新生人力资源进行法制教育等等。凡是涉及和谐劳动关系的部门要求都能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能。
二、要搞好业主培训。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提高自觉意识。企业所有者在和谐劳动关系中起着主导作用。对他们进行法律政策及的管理理念的培训使他们深刻认识到完善市场经济就是严肃的法制经济,只有自觉规范劳动用工,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关心职工生活,学习和培训才能改善业主亲和力,提高职工生产率,曾强企业凝聚力,实现企业发展,职工受益。使他们深刻体会到遵守劳动法规不单是责任和约束,更是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才能使企业做大做强。
三、要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以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为核心,突出制度建设,营造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要重点抓好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关系三方面协调机制等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各级政府部门要围绕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探索建立符合民营企业的科学的工作机制。
四、要严格规范执法,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强化监督力度。要健全劳动监察机构,充实执法力量,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劳动监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把教育与处罚,管理与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既严格依法办事,又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抓点带面,区分层次,逐步推进,在社会保险的征缴中,要以基本养老保险为重点,以基本医疗保险为难点,抓重点,攻难点,对行业要强制性开展工伤保险,稳步提高征缴率,充分发挥社会保险体系的作用来和谐劳动关系。
五、要积极发挥工会作用,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创造条件。协调劳动关系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工会组织是劳动者的娘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协商机制,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机制,以开展创建合格“职工之家”为主要手段的评比竞赛机制,以开通弱势劳动群体咨询举报热线为主要渠道的专门服务机制,工会要敢于以法律为武器,理直气壮的为职工说话,敢于依法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六、要营造良好氛围,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达到社会共识。经济及劳动管理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劳动法规政策,强化用人单位,劳动者双方守法观念,提高民营企业履行各自相应职责的意识,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要提高企业职工的维权意识,鼓励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