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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政协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2-13 10:40:00 信息来源:
 

阳泉市政协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制度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做好市政协机关对外接待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

2.按照热情、周到、节俭、安全的原则进行接待。

3.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

4.按照对等、对口陪同进行接待,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来阳泉应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

二、接待范围

1.党和国家领导人来阳泉视察。

2.上级领导部门安排的公务活动。

3.各省、市政协来阳泉公务考察的团组。

4.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公务接待任务。

5.来我单位参加公务活动的各县(区)政协相关人员。

三、住宿与就餐标准

住宿:各省市来宾(除对方提出要求外)应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费用自理。房间除酒店正常配备用品外,不摆放其他用品,房间长途电话费用自理。

就餐:由市政协统一安排。陪餐人数按对方来客数量而定,10人以内陪餐人员不得超3人;10人以上,陪餐人数不超过客人人数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