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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政协定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2-13 10:55:00 信息来源:
 阳泉市政协定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定密工作,提高定密规范性和准确性,实现对定密工作的科学管理,准确确定国家秘密,切实防范泄密事件发生,推进保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政协各室、委定密工作的管理。本规定所称的“定密工作”是指:各室、委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符合国家秘密条件的重要事项或信息,履行法定程序,及时准确地确定为国家秘密,并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三条 法定定密责任人指定并授权定密责任(审核)人负责市政协定密工作的日常管理。定密责任(审核)人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调整本单位定密范围;

(二)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单位国家秘密的定密和解密工作;

(三)负责审核、确定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

(四)负责变更以其他单位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负责解密工作;

(五)参与泄密事件的密级鉴定和对信息公开有争议事项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 定密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一)定密工作包括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在相关载体上做出标志四项内容。

1、确定秘密等级。政协阳泉市委员会对照《国家保密法》以及有关部门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确定本单位定密的具体事项,拟定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

2、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有两种方法确定:

1)对能够预见具体时间的国家秘密,可根据国家秘密产生时间至解密时间的长短确定保密期限或根据某事件发生、截止时间确定保密期限

2)对无法预见具体解密时间的国家秘密,可以按照“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的规定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在1年及1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1年以内的,以月计。

3、确定知悉范围。应当坚持“控制范围”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即非工作必须知悉该项国家秘密的人员,均不得接触和知悉该项国家秘密事项。因离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涉密岗位的人员,不得再列入知悉国家秘密的范围。确因工作需要知悉某份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需经指定定密责任人提议,法定定密责任人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上级另有要求的除外)。

4、标志国家秘密载体。国家秘密确定后必须在其载体上做出标志。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除在其封面或者首页按已确定的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做出明显标志外(如:机密★1年),需要在较大范围传达贯彻或有可能对外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应当在属于国家秘密信息的部位做出标注(如“注:本页第四行和第七行数据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又如,“注:本页第三自然段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

(二)定密工作的一般程序:

在定密工作中,定密责任人的工作程序是:定密建议定密审核定密审批定密标志。对符合国家秘密条件的文件资料,以政协阳泉市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制发秘密文件资料,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由定密建议人(各室、委负责人)提出定密建议,由指定定密责任人依照保密范围,进行审核,报经法定定密责任人批准确定。

第五条 定密工作应接受上级机关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各室、委对所产生的或派生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事项,没有及时确定密级、标明密级标志或者在密级确定之前未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致使该事项扩大接触范围,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市政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责令纠正、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