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阳泉市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政协阳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中共阳泉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对“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行了安排。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要求我市全面开展了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市政协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市政协十三届五次常委会议对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议政建言。10月中旬至11月底,市政协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到市直有关部门、县区和四所医院,对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进行了调查研究。市政协十三届五次常委会议,对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了充分协商。
常委会议认为,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领导下,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医改总体要求,整体推进扎实有力,重点突破成效明显。市委深改领导小组多次听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陈永奇书记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平定医疗集团等地调研,数次进行指导。市政府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列入年度政府工作目标,董一兵市长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安排部署。潘海燕副市长统筹协调,科学组织,推动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向前迈进。市卫计委、市医改办下大力气确保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市编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食药局等部门主动配合,出台了相关文件,下拨了相关资金,完善了相关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县两级28所公立医院和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投身到医改的大潮中,就医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我市国有企业医院改革同步推进居全省前列。阳泉市作为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第四批试点、全省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唯一试点,平定县作为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县,受到了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第三督查组的肯定,受到来我市调研的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高建民,省政协副主席、省卫计委主任卫小春,省政协副主席姜新文的表扬 。2017年8月平定县巨城镇卫生院获得国家人社部、卫计委和中医药管理局授予的“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2月又获得“全国百佳乡镇卫生院”的表彰奖励。
一、总体情况和存在问题
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从2012年开始,先后在县级和市级启动。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全市5个县区8所县级公立医院(5所综合医院:平定县人民医院、盂县人民医院、郊区人民医院、城区人民医院、矿区医院,2所中医院:平定中医院、盂县中医院,1所妇女儿童医院:盂县妇女儿童医院)、20所城市公立医院(8所市政府办、12所阳煤集团和其它国有企业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全面开展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建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强医联体建设、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引进名医、试点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基本医保整合、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等工作为重点,统筹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全面进行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的医改事项正在蹄疾步稳向纵深推进。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既有长期以来历史形成的旧问题,也有改革深入推进遇到的新困难,需要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顺利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人员配备不足,编制设计不合理。我市一些公立医院存在医技人员总量不足,结构不优,服务提升后劲不够的问题。一方面是人才总量不足,特别是缺乏中高级骨干、学科带头人、急需的专科人才(如儿科),医疗人才的缺乏使得开展县乡一体化、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工作受到限制。另一方面是人员结构不合理,出现年龄梯队断档现象。
(二)人才引进受限制,人员流失严重。一方面医院用人自主权未得到落实,医院只有招聘临时人员的权利,临时聘用人员的职称晋升、资格聘任、各项福利待遇、调资均不能与在编人员同步进行,导致临聘人员短期行为多、流动快。另一方面,人才引进和招聘困难。受编制以及确定的招聘指标、开考比例等诸多条件限制,医学院校毕业的学生招聘极少。招聘回来的人员因待遇不高,留不住人才,县乡级医院招聘回来的人员向市级、市外医院考走;新招录人员在三年规培期间有的以考研或借助医院平台考取执照后离开,人才流失状况严重。
(三)管理体制滞后,制度改革不到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具有系统性、协同性和综合性,目前,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大多数停留在取消药品加成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硬性改革目标落实方面,在管理体制、薪酬分配、绩效管理等软性工作任务方面推进力度不够。特别是在管理体制改革上还不到位。虽然市级和县区都成立了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但在代表政府有效行使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职能上还存在欠缺。离现行的医院管理制度和国家要求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仍有一定差距,还未能从实质上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任命、人事管理、运营管理等自主权。
(四)部分药品价格虚高,成本控制不力。我市有的医院部分药品成本控制不力、流通环节仍多、层层加价,导致部分药品价格虚高。2015年国家发改委放开药品价格后,受市场影响,省级药械采购平台上招标采购的个别药品价格比市场价格还高,药品流通环节实行的“两票制”对药品降价效果不够明显。
(五)中医基础薄弱,发展后劲不足。我市、县3所中医院与同级综合医院相比,无论技术水平、人才梯队还是设施设备都存在不小的差距,尤其基层医院中医师配备不足,个别中医院退休一个医生,就面临着关闭一个科室的现状。诊疗技术简单,综合基础薄弱,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质量的更高需求。
二、对策与建议
(一)继续强化主导作用,形成医改推进合力。我市医改工作成效明显,充分体现了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对事关民生改革的高度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激情。更加要求我们继续发扬敢打善拼、争先创优的优良作风,持续推进我市医药卫生改革。要进一步突出政府主导地位,强化政府职能,总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局,从细化医改措施入手,集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合力,统筹配置与公立医院改革相关的政策和人、财、物等资源,在机构编制、人事分配、价格调整、医保基金管理等方面,创新政策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建议建立医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协调力度,推进医改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保障人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从而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健康梦”,实实在在助力“中国梦”。
(二)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引进高级技术人才。要建立和完善各专业医学人才的引进、培养长效机制,科学设置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充实壮大医务人员队伍。出台适合引进专业人才及学科带头人政策,为高级技术人才引进建立绿色通道。改进卫生人才招录制度,加大医疗机构用人自主权,允许用人单位参与专业技能考核,对短缺专业人才的招考,应从实际需要出发确定报考条件,确保具备优秀专业素质的人才充实到卫生事业队伍。深化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继续实施“名医工程”,引进高技术人才,积极实施优秀卫生人才奖励办法,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加大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扶持力度,努力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三)加快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要充分发挥市、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职能,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工作试点,明确界定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职责权限,建立适应时代发展的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经营权。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聘用制,积极推进落实公立医院自主经营权,突出院长职业化管理能力的培养,建立医院院长目标责任制和院长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四)严把新药准入关,遏制药品和耗材价格虚高。要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调整和改革现行的药品价格管理措施,从源头上遏制药品和耗材价格虚高。防止在省级招标前的环节药价就已经出现虚高的现象。发改部门要严把新药准入关,彻底遏止改变一点比例配方或变换规格包装,就堂而皇之挤入新药行列的现象。相关部门在药品招标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和核定药品、耗材的制造成本,让其利润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区间,杜绝出现价格虚高。
(五)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健全价格补偿机制。市、县区政府要切实落实公立医院主体责任,健全与医疗机构发展相匹配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投入和价格补偿机制。一是将政策规定的六项投入细化到具体项目,建立医院发展项目库。二是对本级公立医院实行预算管理,将医院改革投入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并推进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全程监控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三是在城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取得试点性成效的基础上,扩大到全市公立医院,建立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四是完善价格补偿体系,动态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六)加强中医建设,突出人才培养。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健康状态的关注已经从“已病图治”转变为“养生保健,未病先防”。中医的保健养生、治未病适逢其时。巩固、加强中医院和基层医院中医科建设,加大对中医事业的扶持力度,在人、财、物和政策方面要予以保障。特别要重视中医人才的传承培养,鼓励名老中医开展师带徒,挖掘中医特色疗法和传统技术,推广适宜基层运用的中医药技术。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外既不落后于健康医学之趋势,内又不失中医学固有之血脉,博采古今,推进我市中医事业继承创新,更好地彰显传统中医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我市中西医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阳泉篇章提供坚实的医药卫生事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