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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民企工会建设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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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民企工会建设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市政协委员 张文英 在民营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对于维护民营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对促进民营企业、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会工作是密切党和职工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工会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伟大工程。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工会工作,1999年市委办公厅就下发了84号文件《关于加强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0年中共阳泉市委下发4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由此展开了我市民营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2005年市委又下发了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推动了我市工会组建工作的快速发展。2007年以来,市总工会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指示,一手抓民企工会组建,一手抓民企工会作用的发挥,在推进民企工会组织体制建设、发挥民企工会维权作用的道路上又迈出了新的步伐。 一、我市民营企业组建工会的基本情况: 截止2007年底,我市组建非公有制经济工会1219个,覆盖法人单位2535个,全市共发展民营经济工会会员104351人。其中私营企业工会774个,工会会员人数62795人,乡镇村办企业工会424个,工会会员人数37645人,外资企业工会21个,工会会员人数3911人,全市农民工64491人,发展会员62495人,输出农民工7740人,发展会员6986人;发展个体从业人员工会会员15608人。从以上数据显示,我市工会组织三级网络已经形成,民营企业工会组建情况整体发展态势良好。在此基础上,我市各级工会加大《工会法》、《劳动法》贯彻力度,从完善维权机制入手,积极推进职代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两个维权制度,有1284个企业建立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并签订了集体合同;有1283个非公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了工资协议;有241个非公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和民主恳谈会制度,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了有效的维护。 二、组建民营企业工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由于民营企业的特点所限,民企工会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可逾越的矛盾和困难,这些已成为制约民企工会发展的瓶颈。目前我市民企工会工作中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1、部分民营企业工会组织有名无实,成了“摆设”。我市民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成效很大,但“空壳工会”、“牌子工会”仍占有一定的比例,有1/3的民营企业工会组织自身体制不健全,工作不活跃,作用不明显,维权不到位,工会组织有名无实,不能切实发挥它的作用。 2、民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还有差距。我市民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成效明显,会员单位和会员人数达到90%以上,但还有10%的单位和人员没有参加工会,职工参加工会的意识不强。 3、民营企业工会主席以兼职为主。我市民企工会中,有专职干部21人,兼职干部2893人;乡镇村办企业工会中,专职干部25人,有兼职干部103个人;集体企业中无专职干部,有兼职干部873人。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许多民营企业工会主席为企业雇员,抓工会工作困难重重。 4、维权底气不足。工会主席作为民企经营者的雇员之一,怕得罪经营者,替职工维权怕砸自己的饭碗,维权难度大,回避问题多。工会主席与企业老板的身份地位实质上不对等,使工会维权工作只能停留在表面,导致工会组织在职工中威信弱、地位低。 5、宣传工作不到位。有的民企老板层对工会工作认识不足,不积极主动去做工作。民营企业的职工对建立工会的政策、法规没有了解渠道,有关部门对工会组织的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 三、对我市民企工会工作改进的建议: 为推进我市民企工会工作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平等的劳动关系,特提出如下建议: 1、市委、市政府要重视工会主席社会化、职业化、专职化的问题。建议由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牵头,建立“党工共建”制度,以党建促工建,具体落实“党工共建”的任务。以基层组织为试点,强化“党工共建”一体化领域,扩大党工组织的覆盖面,做到党组、工会建设共同指导,党组、工会工作同步考核,党组、工会工作同步发展,党组、工会活动同步开展,真正构筑“党工共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2、认真落实市委2005年3号文件精神,加强民企工会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大民营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干部的交叉任职交流力度,同时市、县区组织部要对民营企业工会干部进行全面考核,不断提高民企工会领导班子的建设水平。同时市委组织部要把工会干部的配备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加大选拔力度,可采用考试招聘,选拔大学生聘任等方式,使优秀的人才进入民企工会工作,提高民企工会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在政协换届时要注重民营企业工会干部的推荐工作,使优秀的民营企业工会干部脱颖而出。 3、市、县、区各级党组织要把民企“党工共建”工作纳入专项目标,把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目标,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奖惩考核机制,针对在党建带工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要予以政策支持和妥善解决。 4、民企工会主席要实现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工会主席要由市总工会负责管理考核,工资可列入市财政预算,采取市财政补贴、市工会补贴、民企工会经费支付的办法加以解决。 5、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宣传民企工会维权的事迹,要举办各种活动,在全社会树立“民企工会是维权组织”的形象,同时宣传民企工会干部的感人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民企工会工作的氛围。 和谐社会呼唤工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人民群众期待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我们相信有党的政策的指引,有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和重视,有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我市民营企业的工会工作一定会得到创新和发展,一定会为职工维权撑起一片蓝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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