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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阳泉市创建园林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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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泉市创建园林城市管理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阳泉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实施对外大开放战略,建设宜居特色山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大措施,更是构建和谐阳泉,实现“两先”目标,打造中国“鲁尔区”、建设晋东明珠城的最有力抓手。这一决策做出后,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各界高度关注。围绕创建园林城市这一中心工作,市政协于 一、创建园林城市进展情况 自去年9月6日全市创建工作正式开展以来,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到今年7月底,已完成了河边街综合整治、桃北路景观大道、北山公园一期、保晋文化公园、桃河蓄水一期、河边街新泉桥南小游园、新市街小游园、市政府广场绿地、原农贸市场小游园、烈士陵园改造等一批质量高、效果好的代表性工程,启动了王母垴植物公园一期工程。 矸山治理工程作为今年创建工作的重点项目,阳煤一矿、二矿、三矿已经完成420亩的土方覆盖和200亩的栽植工程,全部工程将于10月底完成。 全市第一批园林单位验收工作已经结束,在全部参加验收的99个单位中,有10个单位达到了园林示范单位,85个单位达到了园林单位标准。第二批园林单位达标验收工作正抓紧准备,验收工作将于10月底组织进行。 今年1至7月份,全市建成区共新增各类绿地面积284.66万平方米。其中矿区、阳煤集团新增绿化面积175.21万平方米,开发区新增绿化面积3.97万平方米,市国资委所监管各单位新增绿化面积2. 平定、盂县、郊区三个农业县(区)开展了以通道绿化、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为重点的“六大造林工程”,累计完成通道绿化791万平方米,新增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面积2.2万亩。 全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建成区累计增加各类绿地面积384.12万平方米。 目前,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0.12%,绿地率达到21.2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二、创建园林城市管理工作情况 “三分创建七分管理”,是创建园林城市的经验之谈,说明了管理工作在创建园林城市中的重要性。我市在创建中十分注重管理工作。 一、建立机构,强化管理。去年市创建动员大会之后,市政府及时成立了以白云市长为组长,各县(区)、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组,并抽调专人设立了创建办公室,组织、协调、督查全市创建工作。领导组成员多次深入创建工作一线进行督促指导,先后十余次组织召开了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和创建工作领导组会议,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县(区)、各单位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创建机构,按照全市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组织,尽职尽责,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出台制度,规范管理。为保证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纳入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创建领导组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范管理工作。 一是编制了《阳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阳泉市创建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细则》,确定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大原则。规定新规划居住区绿化建设严格按照绿地率不少于35%的标准与居住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旧城区改造实施工程中,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二是制定了《阳泉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规范园林城市绿化工程的管理。规定建设施工必须采取招投标的形式进行。园林绿化工程必须由持有相应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单位设计、施工,严格按招投标办法组织实施。 三是编制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指导方案》,成立了创建工程项目技术指导组,委派技术指导组深入基层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审核把关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按方案要求,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和组织施工。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树苗,并适时地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后期的养护管理工作,提高了栽植树苗的成活率。 四是制定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督查工作方案》,市创建办专门成立了创建工程督查组,督查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及时掌握工程建设的各项指标,为高质量按计划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提供了保障。 五是高标准验收。绿化工程完工后,填写《绿化工程验收申请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在植物经过一个生长周期后,根据植物的成活率、保存率、生长情况,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园林专家评审组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对验收合格的发放《城市园林绿化竣工验收证书》。 六是定期考核。根据《园林达标单位验收考核标准》,对已竣工的园林工程、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学校园林绿化、小区园林绿化进行定期验收考核,及时公布验收结果,表扬先进,激励后进。 为确保以上制度的落实,配套制定了《阳泉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阳泉市园林植物名录》、《阳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阳泉市创建园林城市各类绿地规范标准》和《阳泉市二○○七年创建省、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创建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社区牵头,自治管理。对旧有的杂居住宅小区和有绿化产权单位的住宅小区,由社区牵头,组织成立小区环境管理委员会,在履行小区卫生、安全等方面职责的同时,对绿地进行养护管理,效果非常好。 四、动员群众,社会管理。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市各新闻媒体对创建园林城市进行丰富多彩的宣传报道,收到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良好效果。全社会关注创建,全社会维护和管理创建成果的良好氛围,在部分居民小区、企业单位形成,人人爱绿、知绿、护绿,大家积极参与创建、维护工作。 三、创建园林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在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项目中,管护方面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认真解决。 一、少数单位认识上有差距。大多数单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建管同步,建管并举,单位绿化工作稳步推进,效果明显;有少数单位仍停留于一般认识,对下达的创建任务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即使搞了绿化,也是为完成任务而应付差事,敷衍塞责,质量不高,管理措施跟不上,粗放经营;有些单位因经营状况不好,处于停产关闭状态,没有能力绿化,更谈不上管理了。 二、建管资金缺口较大。资金短缺是制约我市各单位园林创建和管理工作共同面临的问题。由于我市绿化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同时又受土石山区立地条件限制,单位面积的绿化资金投入大,尤其在创建的第一年,资金投入集中,且量大,资金不到位,不仅影响在建项目的进度,建成项目的管理也难落实。由于管护专业队伍的聘用、苗木补栽、浇水施肥等后续工作跟不上,严重影响了园林创建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三、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自去年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建章立制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但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有的制度落实的较好,有些制度落实不到位,有一些方面需要出台新制度,加以规范。如异地绿化费用征收标准、绿化征地补偿办法和以奖代补实施办法,长效管理措施等。 四、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在创建工作中,重数量、轻质量,重进度、轻效果,重建设、轻管护现象普遍存在。一方面创建投资效益不能充分发挥,造成资金和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严重削弱了人民群众对按时建成园林城市的信心。 五、缺乏管护专业队伍。部分单位项目的管护只限于苗木成活,还没有达到项目技术管理标准,主要原因是缺乏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队伍,无法科学管理和养护。 六、市民保护意识不高。已建成的街头公共绿地、社区公共绿地、公园绿地被人践踏的现象随处可见,甚至踩出了绿地中的小道。已建成示范街的射灯被毁,树坑被污水灌满外溢,已成活的树木被汽车蹭皮碰歪等,反映出市民保护意识的薄弱和不足,亟需提高和加强。 五、做好创建园林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视察调研、座谈讨论,委员们就如何创建园林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充分发挥园林城市建设规划的龙头管理作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是前提,规划要贯穿于创建和管理的全过程,用规划指导创建,用规划约束管理。已经规划确定的项目,不可随意改动,已经规划确定的绿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城市绿线内的所有树木、绿地、林地、果园、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城市绿线内现有的建筑物及其设施应逐步迁出;城市绿线内不得新建与绿化维护管理无关的各类建筑;各类改造、改建、扩建、新建建设项目,不得占用绿地,不得损坏绿化及其设施,不得改变绿化用地性质。因特殊需要,确需占用城市绿线内的绿地,损坏绿化及其设施或改变其用地性质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进行审查,并充分征求当地居民、人民团体的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占用。 要尽快编制和出台《阳泉市城市绿地规划》,组织编制《阳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阳泉市风景林地建设保护规划》、《阳泉市园林式单位建设规划》等便于管护的制度。在以上各项规划和制度中,要突出我市工矿区和城郊结合部的实际,把原始的落后的城乡混杂交错的“城乡一体化”,通过创建园林城市规划,实现现代的、先进的城乡结合,文明和谐的“城乡一体化”。在推进城市园林化建设的同时,要把“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三位一体同步推进。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东风,科学解决困扰我市多年的城郊区划问题,实现城乡互动、城郊互动的良性循环。 二、进一步细化和严格政府职能部门在创建园林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政府确定的一项民心工程,政府各职能部门义不容辞。建设局、林业局、环保局、公路局、交通局、规划局、执法局、民政局、科技局、宣传等部门,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职责,政府应进一步细化各职能部门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围绕创建和管理,层层分解,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定期检查考核,减少和避免创建与管理脱节现象的发生,巩固创建成果。 三、创建园林城市应与城市综合整治工作相结合。省级和国家级园林城市的指标,是在城市达到一定的卫生指标前提下划定的。创建园林城市要求城市综合整治工作要与之相适应。比如:园林城市指标中要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实现60%以上,我市现状指标为零,即使9月底市垃圾处理厂投入使用,实现仍然有难度。因为涉及城市垃圾的分类收集,定时、定点清运等诸多硬件、软件的配套措施,需要制定垃圾清运、分类办法,需要购进大量先进设备,需要建立垃圾清运队伍,需要减少目前垃圾筒到处堆放、垃圾随处倾倒的现状等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园林城市的创建,首先要改变市区脏、乱、差的现状,实现城市的清洁、卫生。 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与创建工作齐头并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其中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及绿化普及率和达标率是重要指标。同时涉及市政基础设施的指标有:燃气普及率、城市万人拥有公交营运车辆、城市道路交通、供水普及率、水质综合合格率、无害化垃圾处理率、污水处理率、城市环境卫生、大气质量等多项指标。这些指标的提高和普及,需要强化市政设施建设的力度,需要提高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从整体把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提升城市品位。 五、园林城市的创建资金和管理资金,应多头筹集,多形式筹措。市政府虽然对全市创建加大了资金的倾斜力度,但资金问题仍然是全市创建工作和后期管理工作的瓶颈。应尽快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资金筹措办法》,进一步理顺城市维护费的管理体制,同时出台配套的奖励办法,对管理工作到位的单位、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引导各单位、企业在园林城市项目管理资金方面多投入。年初市财政确定的以奖代补的绿化工程项目资金,要按验收情况及时兑现。属于市财政投资的绿化项目及重点绿化创建工程资金,财政应尽快拨付到位。在以上措施到位的同时,可将园林城市建设与环保项目捆绑在一起,申请国家、省可持续发展项目,取得资金支持。干线公路绿化及管护资金在交通项目、道路建设可研报告中,提前列入。我市307国道复线工程已经这样做了,其他类似项目,应借鉴采用,保证资金到位。市政府在《实施方案》中指出,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实行“谁绿化、谁所有、谁投入、谁管护”的新机制,应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鼓励通过合资、合作、推行股份制等多种筹资举措,开辟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和管理工作多渠道融资、多层次投资的体系。 六、要提前考虑降低创建园林城市之后的管理成本。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总体上讲管理重于创建,管理成本要大于创建成本。创建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实际,不仅创建中要遵循节俭的原则,而且要考虑建成后管理成本的降低。选择绿化树木品种要结合实际。要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多选乡土树种,少选外来树种。外来树种一次性投资成本大,管护成本也大。要加大我市苗圃基地的建设,提高本地树苗的供给率,通过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带动我市苗木产业的发展壮大。企业绿化要结合生产实际,不同类别的企业,生产不同产品的企业,绿化项目应有区别,避免千篇一律。绿化树木的选择要有利于吸收企业生产过程中释放的有害气体,这样既有利于企业的生产,又有利于树木的成活,还有利于净化企业的环境,更有利于全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开展。绿化项目、树种选择要结合地理特点和土壤实际。我市属于土石山结构,土层瘠薄,土壤肥力差,要乔、灌、草结合,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既可以降低管护的成本,又有利于种植物的成活和生长。不适宜的树木花草,既不易成活,又加大了管护难度和成本。在适合种植经济林的区域,要栽种经济林,采用以林养林、以园养园的办法,降低管护成本。 七、修改制定适应园林城市需要的《阳泉市城市管理办法》。《阳泉市城市管理办法》及细则,是1984 制定的,已过去 23年,是按当时城市人口、面积制定的,已远远不适应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建议市政府尽快组织相关部门修订出台《阳泉市城市管理办法》及细则,要明确绿化养护管理、道路管理、卫生管理、摊位管理等规范性条款。 八、完善统计机制,准确获取全市绿化数据。我市目前各类绿化指标,是根据历年累计统计数据得出的。在多年的城市道路建设、居民住宅区建设、各企业、单位土地用途变更过程中,侵占、损毁绿地数据不祥,存在只加不减的实际问题,致使绿地数据失真。应抓紧完成对全市建成区绿地的卫星遥感测量工作,全面掌握我市绿地真实家底,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明确绿化指标应该是动态性的管理,现在城市园林规划指标以建成区面积6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65万人测算,“十一五”期间,城市扩容提质,北边307国道复线通车后,城市面积扩容40多平方公里,南部再把狮脑山划入城市绿化范围,园林城市的各项指标会有很大变化,建议政府应及早决策谋划。 九、加强园林养护队伍建设,维护和巩固创建成果。创建园林城市的绿化工程,是一项专业性技术很强的庞大工程,要结合绿化工程的实际,明确主体,搞好养护队伍的建设。属财政投资的重点工程,由财政列支聘请专业队伍;属单位投资的绿化工程,由各单位出资成立养护队伍;属开发商投资的新建居住区绿地,在交付住户前,由开发商出资成立养护队伍;对产权明确的居民小区,绿化养护由产权单位组织养护队伍;对计划经济留下的旧居民小区,暂由所属地政府负担养护队伍建设;对公共绿地,还可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队伍,参与养护和认领养护;矿区的创建和管理要借助阳煤集团的技术、人才、队伍优势,共驻共享,共同建设。 十、加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综合素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需要全市人民的参与和支持,尤其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认识,带头参与创建,带头维护创建的成果,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做表率。市、县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要开辟专栏、设立专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对创建和管理的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先进个人,要大张旗鼓地给予宣传报道,用典型示范引导群众参与到园林城市的创建和管理活动中。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进程和毁绿、占绿的不良行为要给予批评。在我市的各类校园中,开设绿化知识课堂,从小培养孩子爱绿、护绿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社区,举办园林创建与管理的知识讲座,宣传版报,编排以爱绿护绿为荣的各种文艺表演,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居民讲文明、讲卫生,爱绿护绿,建设美好家园。 十一、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处罚措施,维护创建成果。园林城市的创建和达标,既是一项阶段性工作,又是摆在全市人民面前的一项长期的艰巨工程。创建中需要管理,达标后更需要强化管理。尤其在创建和管理之初,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更是不可少。比如对随地乱倒垃圾、污水、吐痰、乱扔烟头、果皮、杂物,随意毁绿,随处乱画乱涂、张贴小广告、小宣传品等不良行为和习惯,要严厉处罚,不可放任自流。不论是国内达标的卫生和园林城市,还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或是国外的新加坡等地的治理经验看,加大处罚力度,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值得我市在创建和管理中借鉴。只有建管并重、建管并举,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城市的吸引和凝聚力才会不断攀升,知名度才会越来越高。相信在全市共同参与下,“充满活力、富裕殷实、文明和谐、山川秀美”的园林化城市一定能够实现。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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