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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能考评的意见            【字体:
关于对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能考评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增强委员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政协委员参加政协活动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政协履行职能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和市政协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能考评制定如下意见:

一、考评内容

1、参加会议情况

(1)市政协全委会;

(2)市政协常委会;

(3)在全委会、常委会上的联组发言(包括书面发言),小组发言以及参加小组讨论情况;

(4)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各种会议;

(5)市政协组织的各类专题报告会;

(6)委员所在地政协组织的有关会议;

(7)市政协组织的各类研讨会、座谈会、培训班。

2、参加调研视察活动

(1)本地:委员所在地及各县(区)政协组织的各种调研视察活动;

(2)本市:市政协办公厅及各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各委员活动小组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

(3)出市:各级政协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跨市跨省调研考察活动。

3、提出建议情况

(1)撰写提案的数量和质量(采纳率、社会效果);

(2)反映社情民意的数量和质量(采纳率);

(3)提出其它建议的数量和质量(采纳率、社会效果);

(4)参加委员日活动,提出了哪些好的意见和建议(采纳率);

(5)撰写和发表政协、统战方面文章的情况。

4、其它活动

(1)联系群众:本届别、党派、部门以及调研视察活动时所联系的群众;

(2)社会捐赠;

(3)兴学助教。

5、各类荣誉称号

二、考评方法

1、半年通报、年度考评、届中考评(3年)、届末考评相结合。

(1)半年通报

每半年由市政协办公厅办公室牵头,市政协办公厅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区)政协办公室、各委员活动小组,对市政协委员每季度参加政协各种会议、视察活动、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及落实等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反馈委员本人。

(2)年度考评

每年度末,市政协委员以书面形式写出500字左右履行职能情况的小结,并填写由市政协办公厅统一印制的《政协委员履行职能考评表》。市政协办公厅办公室将每半年的考评情况和委员小结汇总后,向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汇报,并在每年的全体会议上书面通报。

(3)届中、届末考评

在半年和年度考评的基础上,届中和届末对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情况要进一步汇总,作为届中委员调整和换届工作委员考评的重要依据。

2、市政协办公厅、各专门委员会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委员活动小组、各县(区)政协考评相结合。凡驻各县(区)市政协委员的活动情况,由当地政协办公室组织考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产生的委员,按委员活动小组分别进行考评,年终由各单位将委员履行职能情况统一报市政协办公厅办公室。

3、市政协办公厅专门建立政协委员履行职能考评档案,具体事宜由市政协办公厅办公室承办。

三、表彰与批评

1、对积极履行职能的市政协委员,年终进行表彰;

2、对不积极履行职能的市政协委员,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批评,并视情况按程序协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