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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政协阳泉市委员会党组会议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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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政协阳泉市委员会党组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对政协阳泉市委员会的领导,充分发挥市政协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政协工作向前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新时期政协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市政协党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第二条 市政协党组会议的日期、议程由党组书记确定,也可以由党组其它成员提出,经党组书记批准后确定。 第三条 市政协党组会议内容: 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 研究有关需要在党内研究解决的重大事宜。 研究确定市政协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以及任免干部建议等事项。 第四条 市政协党组会议一般由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根据会议议题,也可请有关人员列席。 第五条 党组会议要由办公厅指定专人记录,会后整理成党组会议纪要。对于议定的重大问题需报市委的要及时报送。 第六条 市政协党组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并检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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